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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安徽
2024年9月19日,庐江作出处罚决定的农村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60万元的商业行政处罚决定。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有限元多笔贷款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持股超比例问题长期未整改。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