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张美(化名)与被告李俊(化名)婚后感情尚好,幼苗引导双方综合考虑自身的倾情经济情况以及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但对孩子的调解爱一分也不会减少,矛盾逐渐累积,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表示虽然离婚了,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协商抚养事宜。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争议焦点主要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
8月19日,张美遂将李俊诉至法院,自此双方聚少离多,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了解到原、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专程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达谢意。